关于免责还书和图书催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 作者:浙江理工大学 | 点击量:217

     由于各种原因,您可能还没及时归还到期的图书,为了让滞留的图书能重返图书馆,方便其他读者的使用,2021年图书馆将继续开展"免责还书活动"。您只要在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到图书馆借还书处处理,无论超期多久,都将免收图书超期使用费(若在自助借还机上还回,还需要到工作人员处办理)。
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图书馆将按照《逾期图书、催还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图书清查工作,希望通过"让图书回家"还书免责活动,回来的不仅仅是图书,更是一种文明的体现和一份诚信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