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明清书法
崇“丑
尚“奇
复“古
碑派”书法
摘要:
崇“丑”是人类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远古遗留下来的器物或遗迹,处处流露出混沌、狰狞、狂怪、夸张等带有明显崇“丑”特征的审美文化。早期陶器、青铜器形的塑造,不但造型奇特,形态多变,其上面所铸刻的纹样也是多姿多彩。远古留存下来的壁画、岩画,其形态刻画简约夸张,拙朴可爱。寻根溯源,崇“丑”文化起源于生存环境恶劣的远古社会,既有着人类对于大自然的敬畏意识,也表现出人类对于生命起源的追问与思考。在人类思想文化的不断积累与创造中,逐渐产生神话、鬼怪、图腾、巫术、谶纬等文化形态与社会活动,展现出以奇特、夸张等偏向丑怪的文化形态。
文字形态产生于远古的崇“丑”文化之中。先人们在劳动实践中通过探索文字的形态来表达情感,他们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进行着意象化的概括。通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观物以取象”及“依类象形”,立象以尽意,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使得早期文字的产生具有了神秘色彩与多样形态。在汉字持续发展阶段,先秦时期的甲骨文、金文、石鼓文等书体,与汉隶、魏碑共同构成的“碑派”书法,不但种类繁多,而且风格多样。尤其是凿刻于碑、阙、汉砖、汉瓦、崖壁上的汉隶、魏碑书法,普遍呈现出拙、朴、奇、险、怪的美学特征,无一不表达了古人的书法崇“丑”审美观念。
明清崇“丑”书法美学思想是对晋唐以降“帖派”书法大坏的批判。自西晋灭亡、朝廷被迫南迁,以“二王”为首的“帖派”书风开始在南朝兴盛,中国碑、帖书法审美自此分离。唐朝立国之后,在唐太宗的无限推崇下,王羲之被推向了书法的最高峰。晋唐以降,崇尚“帖派”书法的妍美韵致逐渐成为唯一的书法审美风尚,后又经过宋元明清时代主流阶层的不断推进,尤其赵孟頫、董其昌等人的推动与引领,更加稳固了“帖派”妍美书风的垄断地位。致使以王羲之为领袖的“帖派”书风,一直统治了中国书坛上千年。更重要的是,受正统、中和的统治阶级书学观念影响,中国书法审美的主流风格不但追求妍美韵致,而且出现了大量的媚书、奴书,并伴生了毫无生命力的“馆阁体”书法。
明清崇“丑”书法美学是在明末心性自由与尚奇生变的哲学思辨中产生的。受阳明心学影响,明末的书法家重“心性”、求“真情”,崇尚个性自由,讲究直抒胸臆,在艺术创作中突出主体情感、自由抒发,通过寻“真趣”、得“奇生”,在心性自由的精神追求中,逐渐走向了“尚奇求变”的书法思变道路,并奠定了崇“丑”书法美学思想的社会环境与学术语境。通过不断地思变,人们对于长期笼罩于中国书坛的“帖派”审美倾向逐步发生改变,对于明清书法存在的审美弊病进行了大胆的批判,求古、复古就逐渐成为书法审美评论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清朝时期,一大批书法家通过大量地证经订史与金石考据运动,极大地促进了复古于汉魏的书法审美生成与金石学的兴起。
明清崇“丑”书法美学思想的形成持续而鲜明,最终带来了“碑派”书法的兴盛与“帖派”书法的式微。杨维桢率先发出了“疯”“怪”“丑”的书法美学先声,然后是陈献章、徐渭、张瑞图、黄道周、王铎、倪元璐、陈洪绶、傅山、朱耷、石涛、“扬州八怪”、阮元、包世臣、刘熙载、康有为等一大批充满个性的书家与书学家的前赴后继。崇“丑”书学群体的日益壮大,既让明清崇“丑”书法美学思想的形成有了理论环境与现实保障,也使得崇“丑”书学理论旗帜鲜明、内涵丰富。在此形成过程中,明代的徐渭是促进崇“丑”书学思想形成的生力军,傅山则担当了崇“丑”书学思想的领军人物,并举起了这杆崇“丑”思想的大旗,这是历史前进的必然结果。而到了清代的刘熙载,最终把崇“丑”书学思想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在崇“丑”美学思想的形成过程中,清初兴起的“碑学求源”使得“帖派”书法向朴拙的汉隶回归,为书法崇“丑”的审美现实提供了可能性。清末崇“丑”审美观念的泛滥导致对于北碑极致崇拜,最终造成“尊碑抑帖”的审美追求,使得书法崇“丑”的审美观念变得更加普遍。
明清崇“丑”书法美学追求的是拙、朴、涩、枯、古、奇、变、丑等不同于常态的大雅与大美。在崇“丑”书法美学的代表人物当中,傅山大胆推崇了“不衫不履”的丑怪之形,“大巧若拙”的丑拙之态,追逐书法回归自然而然的“一派天机”,最终提出了在当今书坛上产生重要影响的“四宁四毋”的书法美学主张,并毫不隐晦地直呼出“宁丑毋媚”的崇“丑”宣言。刘熙载从避免流入低俗之“丑”的基本分辨,到追求拙、朴、生、无的意趣之美,再到涩、重、留、渴、枯的笔法控制,最后复归于“美到极处”之“丑”的审美品评,从始至终贯穿了诸多对“丑”的递进论述。刘熙载所追求的“丑”,是有深层内涵的“拙、朴、涩、生、枯、丑”,是比“工、流、妍、熟、雅”更高品质的“雅”,它是处在“丑”的假象之下所蕴含的大美。阮元首次提出了南、北书派分宗论,他在碑学的推崇中,提出书法要“溯其源”、“返于古”,回归汉魏书法的“拙朴”,才能实现“振拔流俗”的目的。包世臣在《艺舟双辑》中明确提倡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