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苗语
罗泊河次方言
领属范畴
类型学特征
摘要:
领属范畴是世界语言中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近年来语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领属范畴是对事物之间存在领有和被领有的语义表征,具有严格的限定性,每个语言关于领属范畴的表达也有所差异。本文以苗语罗泊河次方言领属范畴为研究对象,运用田野调查法获得第一手语料,使用文献查询法等对语料进行补充。文章采用语言类型学理论对苗语罗泊河次方言领属范畴的结构类型、句法类型、语义类型、句法功能、语法化路径及类型学特征进行深入描写和研究,为苗语罗泊河次方言研究提供实质性参考。
全文共分七个部分:
绪论部分对文章研究背景与意义、概念界定与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语料来源进行论述,并对近年来国内外关于领属范畴研究进行综述。
第一章领属范畴的结构类型。按照领有者与被领有者的语义关系,苗语罗泊河次方言领属结构分为名词性领属结构、谓词性领属结构及外部领属结构3类。苗语罗泊河次方言名词性领属结构根据领有者和被领有者的关系,或直接将二者并置构成名词性领属结构,或在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加上所需的领属标记,构成名词性领属结构;苗语罗泊河次方言谓词性领属结构通过在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加上存在动词或系词而构成。苗语罗泊河次方言外部领属结构虽突显不出领属结构,但通过语义特征,使其在语义上彰显外部领属结构。
第二章领属范畴的句法类型。该章从句法类型对苗语罗泊河次方言的领属范畴进行描写,把领属范畴分为无标记型和有标记型2类。无标记型的领有者与被领有者之间直接组合,无任何连接项来连接,也称为零形式领属结构。苗语罗泊河次方言无标记型领属结构的领有者既可前置,也可后置。有标记型的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需要添加连接项来充当领属标记的结构。苗语罗泊河次方言有标记型领属结构的领有者可以前置,也可以后置。
第三章领属范畴的语义类型。该章从语义类型上把苗语罗泊河次方言领属范畴分为亲属关系、物权关系、整体—部分关系、时空关系、社会关系、属性关系及抽象关系7种类型。亲属关系指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具有血亲或姻亲关系的领属结构,该类结构遵循社会的婚姻规则;物权关系指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具有物权归属关系的结构,被领有者的生命度一定小于领有者,且物权归属于领有者。整体—部分关系指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具有整体与部分的领属结构,领有者是事物中的整体,被领有者是事物中的一部分。时空关系指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存在时空领域领有与被领有的领属结构,领有者一般为时间名词或处所名词,被领有者为普通名词;若领有者为人名,被领有者为处所名词或方位名词;构成谓词性领属结构时,领有者为人名或人称代词,被领有者为时间名词,“有”具有领属功能。社会关系指领有者和被领有者在语义中构成上级、平级或下级关系。属性关系指领有者和被领有者之间具有归属或特征描述的关系,被领有者为实体事物,根据领有者的属性来修饰被领有者,从而使领属结构在语义上为属性关系。抽象关系指领有者和被领有者具有非物理性的归属或依存联系,领有者为实体词,被领有者为非实体词即抽象名词,二者构成的领属结构在语义上为抽象关系。这些语义类型体现了苗语罗泊河次方言领属范畴语义关系丰富性和多样性的特征。
第四章领属范畴的句法功能。该章主要论述苗语罗泊河次方言领属结构的句法功能,一般地,领属结构在句子中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和状语。充当主语时,结构形式一般为单纯型领属结构和复合型领属结构2种。充当宾语时,一般通过在动词后作宾语和介词后作宾语的形式来构成句子。充当定语时,一般分为描写性定语和限制性定语两类,描写性定语多用于强调事物的时间、性质、状态、特征或材质等,限制性定语重在说明处所、领属等问题。充当状语时,可作时间状语、地点状语、方式状语及条件状语。
第五章部分领属标记的语法化路径。该章以苗语罗泊河次方言的领属标记“ma33(有)”“pi55(家)”“量词”和“mo33(的)”展开深入研究,探讨这四个领属标记的语义或词性演变的语法化路径。在语法化过程中遵循单向性、渐变性和共享性原则,通过结构重组来实现。我们认为苗语罗泊河次方言的领属标记“ma33(有)”“pi55(家)”“量词”和“mo33(的)”在语法化过程中都经历了若干个阶段,其中“ma33(有)”的语法化路径为“存在义动词>领属义动词>比较义”;“pi55(家)”的语法化路径为“处所名词>量词>助词”;量词的语法化路径为“量词>领属标记”,均为实词虚化为助词;“mo33(的)”的语法化路径为“领有义助词>结构助词”。
第六章领属范畴的类型学特征。该章运用语言类型学理论对苗瑶语族语言的领属范畴在结构、语义及语序上展开跨语言比较,探讨苗瑶语族各语言在结构、语义和语序上的共性特征和个性特征。在结构上,苗瑶语族语言都有名词性和谓词性2种领属结构,体现它们之间的共性。在语义上,这些语言都共同含有亲属型、物权型、整体—部分型、时空型和社会型